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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拒绝盘查暴力袭警南京地铁警方依法予以刑拘
2016-03-17 
        交汇点讯本月12日,在南京地铁一号线迈皋桥站站厅,乘客李某(男,35岁,本市栖霞区人,无业)面对民警郑昊提出的查验身份证件要求,李某表示自己没带身份证,也记不清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当时李某边讲边向站台跑,民警对其故意逃避检查的行为起了疑心,立即追上前将他拦住,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民警有权依法对乘客的居民身份证件进行检查,希望给予配合。李某被拦下后,勃然大怒,突然挥拳朝民警胸口打来。民警在被打后依然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依然要求其必须出示身份证件,并严厉警告他的过激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可是李某再次上前抓住民警的左手就咬,民警立即依法采取徒手控制,对其暴力侵害行为进行反制。

        地铁民警依法将当事人李某带回分局办案功能区进行审讯。李某表示自己很悔恨,一时冲动,酿成现在的苦果。由于李某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地铁警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依法对其给予刑事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作者:黄勇狄公宣

        (来源:新华报业网-江南时报

        2016-03-17)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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