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2016-12-01
厅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6]37号《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公告》的规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厅建设管理处决定,于2016年12月5日和6日举办两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调整完善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监理工作机制,规范监理工作及参建各方行为,加强现代工程管理、深化监理制度,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培训对象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监理单位、各交通运输建设单位项目办主任、副主任、合同工程师等。
三、培训方式
依托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邀请交通运输部专家学者,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两期培训确保培训实效。
四、培训内容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
五、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
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9:00-17:00,逾期不候。
报到地点: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北楼三楼培训部(二)处。
各单位统一指定人员负责报名,报名时需持发票(转账交费的单位持银行转账收据到报名处开取发票)到班主任处报本单位培训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纸制和电子版,交参培人员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纸制)。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为期一天;
第二期: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为期一天。
培训地点: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校图书馆1号报告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66号。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元/人。由各单位统一转账交费或报到时现场交费。
转账缴费方式单位名称:青海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银行账号:400078423411014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城西支行
八、相关要求
(一)各送培单位要按照培训要求,认真组织参培学员参加培训。并指定1名带队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报名、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二)原则上凡报名学员都要参加培训,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培训,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确需请假的,经送培单位批准,并向班主任提交请假条。
(三)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认真做好培训报名和相关准备工作。要加强培训管理,明确带班老师,落实考勤制度。对由他人代替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迟到早退的培训人员,带班老师要随时做好登记。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处将对各参培学员及单位参加培训情况随机通报。
联系人:李青霞,联系电话:6154592、15193113109,电子邮箱:281029140@qq.com。
附件:1.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培训班课程表。
2.报名登记表。
青海省交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016年11月30日
附件1
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培训班课程表
期数
日期
时间
内容
授课老师及
组织人员
第一期
(1天)
12月5日
(星期一)
上午
8:30-9:00
开班典礼
上午
9:00-12:00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
李达
下午
14:30-18:00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
李达
第二期
(1天)
12月6日
(星期二)
上午
8:30-9:00
开班典礼
上午
9:00-12:00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
李达
下午
14:30-18:00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
李达
附件2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新规范宣贯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期数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备注
1
注明带队人员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