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互联网+”行动计划
2016-05-26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互联网+”
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迎接互联网时代发展新挑战,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有机融合,从而构建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完善行业治理体系,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成果惠及百姓,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个性化出行和运输服务需求,打造交通运输服务升级版,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运用大数据思维、用户思维、跨界思维、共享经济思维,遵循“全面感知、泛在互联、便捷交互、协同融合”的原则,按照“重新定义服务外延、再造产业链和生态圈、重构行业治理体系”的思路,不断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传统交通运输行业的全面深入融合,以交通运输碎片化资源整合和政府间、政企间的数据开放共享为抓手,以监管模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为驱动,进一步理顺政府、企业、市场的关系,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培育具有互联网基因的新业态,引领传统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显著提高黑龙江省交通运输资源配置效率和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使交通运输真正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民生、需求引导”
交通运输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是实施“互联网+”战略非常重要的领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缩小交通运输系统用户不同群体间的信息鸿沟,从百姓最迫切希望解决的民生需求出发,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均等服务水平,实现信息服务普惠全民。
(2)坚持“融合创新、改革转型”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正处于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思维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生产方式、管理方式和社会形态等多面的深层次变革,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不断创新行业监管模式,推动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行业的转型升级。
(3)坚持“政企合作、互利共赢”
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信息服务产业的投资与运营管理,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广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保证社会资本和公众共同受益,构建起“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型政企合作关系,合力打造创新、高效、和谐的交通信息服务产业生态。
(4)坚持“开放共享、安全有序”
交通运输正在进入大数据时代,要大力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鼓励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完善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促进市场公平公正的有序发展,为交通领域的互联网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增强互联网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网络安全。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支撑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产业链重构和生态圈再造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并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现代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尽在掌握”。交通运输信息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渠道和手段更加多样,交通出行信息更多覆盖农村、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包容、个性化、便捷的交通运输信息服务。
——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联合执法、市场信用、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等核心业务应用全面实现在线化、平台化和协同化。交通运输基础数据资源的集聚度、共享度得到显著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于大数据获娶融合和运用的监管与决策能力取得重要突破,交通运输管理的预见性、主动性、及时性、协同性、合理性大幅提升。
——行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传统产业有机融合,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物流、汽车后服务市场等领域,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培育若干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交通运输互联网企业。
——互联网+发展条件持续优化。交通基础通信信息网络设施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化发展基础得到巩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相关标准规范、信用体系和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互联网融合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逐步有效破除。
二、重点行动计划
(一)政企合力打造交通信息服务产业新业态
1.互联网+出行服务
——政企合力建设完善省市两级的“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省级系统覆盖全省多运输方式城际出行,地市级系统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利用移动应用(APP)、互联网站、可变信息牌(VMS)、交通广播、电视播报、电子站牌等为载体,提供出行规划、途中引导、网上购票、公交换乘、交通旅游、智能停车、气象播报等个性化定制、一站式的出行信息服务,大幅提升龙江百姓的出行体验。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或建立信息联盟机制,与“互联网+”企业交换共享相关信息资源,加强交通出行相关政府数据信息与社会大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与深度融合,提高出行信息服务数据来源的全面性和精准性,利用大数据创新交通出行服务理念。
——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或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模式,引导互联网企业利用众筹技术(将个人或企业的手机、车辆、车载设备等海量动态信息作为数据采集来源加以汇聚分析)将移动数据信息用于出行信息服务的数据采集、开发利用和产品推广,让广大交通出行者既是信息服务的享受者,又成为信息服务的提供者。
——选取我省重要高速公路路段,进行车联网、移动互联出行信息服务试点示范。
——积极推动车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出行信息数据采集和信息服务中的应用。
——加强与外场信息服务产品设施设备龙头企业的合作,鼓励引入高新技术企业针对黑龙江省冬季气候特点进行室外信息服务产品设施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示范。
2.互联网+长途客运
——以政府主导建设的“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为契机,全面推行客票服务电子化、在线化和实名制,提升百姓购票体验。加强客运大数据分析,引导长途客运企业优化完善管理运营模式,提高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选取条件具备和需求强烈的地区和线路,以政府补助、企业配套资金的方式,引导长途客运企业打破区划约束,打通线上、线下资源共享渠道,实现全省二级以上客运企业的车辆、车站、线路、人员等资源整合,鼓励客运企业提供“一票制”联程班线、多方式联运购票和运输服务,提升百姓长途客运出行体验。
——鼓励长途客运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创新经营与服务手段,将线上线下资源相结合,创新开展节点配载、小件快运等业务,探索传统客运企业转型发展新模式,为传统客运企业发展创造新的活力和动力。
3.互联网+智能公交
——以省厅资金补助、地方配套的模式,在总结交通运输部“哈尔滨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成果推广应用,扩大试点范围,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安全、舒适、友善的公交出行环境。
——鼓励公交企业、互联网企业投资建设包括门户网站、电子站牌、移动应用(APP)、短信定制等多方式的公交智能化服务体系。
——鼓励公交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在重点公交站台区域和重点线路开展wifi热点覆盖试点,为百姓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和增值服务。
——大力推动交通“一卡通”在全省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城际轨道、水上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建立全省一卡通清分结算中心,推动交通“一卡通”在全省各地市实现互联互通,并力争与吉林、辽宁两省合作开展东北地区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工程。
——鼓励公交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采集和挖掘分析,在条件具备和需求迫切的地区推进“定制公交”的试点示范,提升百姓公交出行体验。
——鼓励城市公交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支付、射频识别(RFID)、视频识别、卫星定位等手段构建城市公交数据采集环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公交客流采集方面实现突破,建成装备先进、功能完善、高效安全、反应迅捷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应急指挥调度与服务体系。
4.互联网+出租汽车
——在交通运输部“哈尔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示范工程”应用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成果推广,实现省市两级系统部署,提高城市出租汽车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在全省推广95128全国统一出租车电召服务号码,并将打车软件的服务信息整合接入地市级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互联网、移动应用(App)等在线方式进行实时服务满意度考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质量信誉考核。鼓励开展预约出租车,并通过手机、电话召车等方式实现预约。
——加强互联网条件下出租汽车运营模式创新相关政策、法规、运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研究,并及时出台相关措施,努力创造公平和谐、规范有序的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环境。
——鼓励出租车运营企业引入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广告、互联网服务等新的发展模式,拓展出租车车载终端的增值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改善出租汽车行业生存与发展环境。
——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在出租汽车内部提供车载wifi热点服务,提高百姓出行体验。
——鼓励基于互联网的汽车租赁、代驾等新兴业态发展,引导市场规范化提供服务,探索多元化出租汽车及租赁市场发展模式。
5.互联网+高效物流
——依托省级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融合物流供应链上下游信息资源,完善平台功能,按统一标准加强公路、水路与铁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物流相关信息系统对接;积极推进集装箱、大宗散货等铁水、公铁、公水、江海等多式联运的信息互联互通;推广使用货运“电子运单”,推动“一票制”多式联运试点示范。
——引导建设农村物流信息平台,整合交通、农业、商贸、供销、邮政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有效融合广大农资农产品经销企业、物流企业及中介机构的自有信息系统,及时高效组织调配各类物流资源,推进我省农村物流业发展和农产品供应链的完善优化,形成较具影响力的农作物产品网络配送平台品牌,服务我省农业现代化发展。
——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平台型产业联盟,依托互联网平台、移动应用(APP),将广大中小物流企业组织起来,按集约化模式开展干线运输、城市共同配送,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鼓励物流相关企业依托互联网开展物流金融、保险等增值服务。
——培育智能化物流园区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智慧港口、智慧园区建设,鼓励物流园区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采集和分析、物联网、车联网、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
6.互联网+汽车维修
——建设全省“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按照“一车一档、持续跟踪”的模式,建立汽车从购置到报废全生命周期内维修电子跟踪记录机制,提供汽车检测、维修信息查询查证服务,为促进维修服务质量监管、汽车配件质量追溯、车辆设计改进、汽车“三包”、二手汽车公平交易和缺陷汽车召回等提供有效手段和依据,全方位提升行业服务质量,营造放心修车环境。
——培育互联网+汽车后服务市场,引导汽车养护、美容、维修、改装、二手车交易、金融租赁和废旧回收等相关服务的网络化、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加强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上门与到店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全面提升百姓用车体验。
——鼓励基于互联网的汽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通过短信平台、移动应用(App)、微信等方式为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汽车维修、养护服务。
7.互联网+驾校培训
——引导驾校培训行业依托互联网进行业务升级改造,推进收费标准、技术标准、考试标准以及教练资质和评价信息等的公开。
——鼓励企业以驾照自学直考、网上报名、预约考试、网上自主选择和教练星级评价等机制改进驾培行业管理模式,提升驾培服务质量。
——探索利用网上信息公开和综合考评机制推进驾培行业优胜劣汰的行业发展模式。
(二)全面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互联网+交通政务
——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构建线上预约、办件状态查询、线下实体服务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大力开展一站式政务服务窗口建设,积极推进各政务业务协同,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在百姓少跑路,甚至足不出户的情况就能及时得到办理。
——积极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交通电子政务应用向互联网的迁移工作,广泛提供微博、微信、移动应用(App)等互联网平台开展交通政务服务。
——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政务信息公开,尤其在百姓关切的重点领域,包括:行政审批、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安全生产、收费价格、重大项目等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全省各地市推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并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移动客户端(APP)、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渠道,受理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加强对12328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2.互联网+联合执法
——强化执法信息采集的自动化、执法过程的电子化。利用外场设备监测和移动互联等方式,推进对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甄别为主要内容的非现场执法模式在日常执法管理中的应用和普及,提高执法精准度和执法管理效率,提升执法对象的体验。
——积极推动行政许可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推动区域间、部门间交通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与交换共享,实现联网联控、执法联动。
——强化交通运输营运车辆相关信息的盛市、县三级联网,并与全国其他省市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对黑龙江车籍外地营运的车辆动态监管。
——大力推动执法单兵装备(PDA)、移动应用(App)执法软件等单兵执法装备的普及应用,促进交通执法透明、高效和规范化。
3.互联网+路网管理
——建设公路建设管理系统,实现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建设项目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大修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公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全生命周期内各业务线的闭环管理,提高省市县三级公路管理部门管理水平。
——普及外业业务数据采集、在线业务处理终端的使用,更全面透彻的感知公路关键设施及其运行状态、运行环境,实现外业数据、社会信息的实时采集、上传、处理和及时共享,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
——借助互联网思维对路网养护管理、超限治理、收费管理、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完善,提速信息传导与路网事件快速甄别,保障路网安全畅通。
3.互联网+运输管理
——建设完成盛市、县三级联网的“道路运输综合管理系统”,并与全国其他省市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成基于IC卡的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换发,将社会关心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信息向社会开放。
——全省范围推广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基于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立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全程监管系统,全方位提升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水平。
——在全省陆路口岸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实现国际道路运输业务办理及口岸现场查验等业务数字化管理,推动交通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建设,促进对俄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
——依托牡丹江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运用部级“城市公交智能化”和“城市出租汽车服务与管理系统”示范工程成果,开展智慧交通示范工程建设,并扩大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省市两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公交、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4.互联网+智能航运
——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应用“水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水路运输项目立项、项目设计、招投标、建设、竣工验收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及时采集和业务精细化管理。
——充分利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航道运行状态的动态感知能力和安全通航预测预控能力建设。
——加强上下游航道间预警信息共享,提高航道预防性养护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建设水路重点物资运输监控与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全省主要港口重点物资生产计划和流量流向的信息监测。
(三)全面提升行业大数据运用能力
1.互联网+运行监测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运用物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研发交通运输感知设备,并加强在交通运输监测与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激活交通要素资源,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
——完善对我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重要路段、特大型桥梁、长大隧道等重点监控目标运行状态、气象环境等的监测、监控和预警。
——加强对治超站点、运输场站等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安全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重点营运车辆和船舶的监测监控系统,重点跟踪“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客运包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和重点营运货车、“四客一危”船舶(客渡船、旅游客船、高速客船、滚装客船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技术状态和运行状况。
2.互联网+安全应急
——推动综合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基本信息与运行信息的汇聚分析,积极推动实现与公安、安监、气象、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提高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和协调联动效率。
3.互联网+信用管理
——推进“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拓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及发布渠道。
——推进信用管理与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机衔接和业务协同。
——积极推动交通与公安、工商、税务、司法等跨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推动实现全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惩戒“四位一体”的诚信体系。
4.互联网+辅助决策
——推动大数据技术在行业决策支持的应用,运用互联网思维拓展行业运行动态监测数据来源,提高行业运行动态统计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综合应用能力以及统计分析的快速响应能力。
——加强公众出行特征、枢纽客流规模、车辆船舶行驶特征、货物流量流向规律、成本与价格、服务质量、安全水平等重点行业运行指标的动态监测与统计分析,为优化全省交通运输设施规划与建设、安全运行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四)推进行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基础通信信息网络
——推进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基础通信网络,形成以高速公路SDH干线传输网为主体,以卫星、微波等无线通信系统为辅助,以租用运营商公网为补充,覆盖盛地(市)、县(区)三级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通信信息网络。
——扩大网络覆盖范围,逐步接入公路站点、运输场站、港口码头等交通节点,扩展网络带宽资源和业务能力,逐步形成大带宽、高速率、易于统一监控、管理与维护的交通运输行业专网。
2.交通运输数据中心
——结合全省电子政务云建设,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完善。制订行业数据开放共享标准,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打造形成行业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数据资源中心,交通运输行业权威的信息发布中心,厅与厅直各单位及行业内外相关单位数据交换中心以及行业综合运行分析中心。
——积极推动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形成行业大数据应用环境,发挥数据资产增值应用。
3.交通地理信息基础平台(GIS)
——建设全省统一的交通地理信息基础平台,积极推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及其要素数字化,初步建立覆盖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中心,结合行业电子地图、电子海图和电子江图等数据资源,与测绘部门加强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形成“全省交通运输一张图”,为行业各类应用提供全方位的空间信息服务。
——加强卫星遥感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
强化省厅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工作职能,全面统筹协调本计划的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解决“互联网+”应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与交流,深入领悟“互联网+”内涵和精髓,以积极的态度、开放的姿态去大力推动互联网与交通运输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突出扶持重点
针对政府购买服务、政企合作共建、政府引导企业建设等不同类型的项目,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建设、规范运营。鼓励互联网企业在交通运输行业深耕,在政府监管下创新应用方式,运行互联网平台。对地方有重大积极影响的项目,政府在政策等层面上给予特殊支持。对于该类项目政府先期进行研究出台项目目录,并对目录中的项目明确扶持政策、准入门槛以及接受政府监管的范围和方式。
(三)扩大资金渠道,保障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等用于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互联网+行动计划中涉及的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并严格监督管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行动计划建设,推进信息服务领域市场化发展。积极探索与业务维护资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信息化维护资金问题。
(四)强化项目管理,严格绩效考核
推行本行动计划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出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指南,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对社会服务类项目要规范和完善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估机制。形成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机制。把行动计划绩效与项目的后续投资或部门人员的考核、升降、奖惩挂钩,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甚至法制化。
(五)加大交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
加强与“互联网+”龙头企业的合作,发挥大学、科研机构的优势,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指导组建产业联盟等多种形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交通运输线上业务办理和服务的宣传引导,选择已探索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予以总结和宣传;加强不同地市间示范工作经验交流。根据“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完善交通运输人才培训工作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