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省交通运输厅于召开厅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会议,李继锐副厅长主持会议并进行工作部署。厅直单位、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等规定。同时,根据上位法变化、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实际以及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我厅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评估。经研究,初步确定有效厅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03件,其中24件列入修订计划,各部门逐一认领,定于今年年底前全部修订完成,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加强厅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评估政策措施实施情况,有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