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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快速路管理规定》解读
2015-02-24 
        

        《天津市城市快速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城市道路管理法规,结合当前城市快速路管理实际起草的局规范性文件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规定》是适应我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迅猛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突飞猛进,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等实施城市管理的区域都在加快实施城市快速路系统,城市快速路已经成为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中心城区,按照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快速路系统,将由两条快速环线、两条纵向通道、两条横向通道、两条快速联络线组成。目前,东南半环、西北半环等快速路主线及部分其他路段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为了促进城市快速路建设,加强城市快速路管理,有必要制定城市快速路管理规定。

        (二)制定《规定》是依法加强城市快速路管理的必然要求。

        城市快速路是区别于城市主干路的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城市道路,它的单座桥梁设施量大、结构复杂、通行速度快、实施特许经营等特点,对城市快速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路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部分城市快速路设施的建成通车并移交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管理,适应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有必要针对城市快速路进行专门立法予以规范。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针对当前我市城市快速路系统投资建设实际,为便于城市快速路建成后的设施管理,确保修建的快速路能够更好地实现预定功能,《规定》对城市快速路的规划、设计、建设提出了原则要求。

        (二)由于城市快速路车流量大,车速较快,不易断交,在保证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快速路养护维修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规定》对养护作业内容和养护作业安全进行了重点规范。

        (三)根据城市快速路单座桥梁规模大、特殊桥梁多的特点,采取寻常的检测和监控手段难以实施,《规定》对特殊桥梁的养护条件、措施进行了专门规范。

        (四)根据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的要求和特点,为加强城市快速路设施保护、提高道路设施服务效能,《规定》对禁止行为、行政许可、路政执法、公共服务进行了规范。

        (五)针对部分城市快速路实施特许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强化对道路利用行为的管理,《规定》对特许经营程序、特许经营与现行行政许可的关系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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