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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5年度缓堵保畅工作安排》出台
2015-05-08 
        

        1.结合城市第四轮总体规划修改,依据《西安市综合交通规划》,11月份编制完成《西安市“十三五”城市交通专项规划》。重点围绕推动地铁及快速路体系建设,同步完成《地铁近期建设方案与周边土地利用规划研究》、《西安市快速路建设方案》。

        2.完善交通专项规划。年底前出台主城区慢行交通体系规划、公交专用道设置导则;指导督促长安区、各开发区编制完成交通设施规划,落实公交枢纽场站、停车场等交通设施选点。

        3.加强协调督促,及时完成新城北交通枢纽、绕城高速新出入口及配套道路等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

        4.统筹西安火车站改扩建工作,加快推进主城区铁路货运场站和铁路专用线改造前期工作。

        5.加快地铁3、4号线建设,3号线除5处铺轨基地和青龙寺站外,全面恢复主干道交通。

        6.加快路桥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实施绕城高速增设出入口和配套道路工程;6月份提交西三环主线平交口封闭改造方案;完成长乐路东段综合改造、地铁3号线沿线道路恢复、东南二环立交、朱宏路与凤城四路立交等工程建设,加快朱宏路与北二环立交、韩森东路、经九路、红庙坡路等工程建设,启动红庙坡立交、星火路立交建设,推进西延路与西影路立交前期工作,打通新安路(南二环至雁南二路)、凤城二路(未央路至开元路)、红星路延伸线等断头路;完善道路微循环系统,建设改造支路20公里,及时收缴代征道路和被占用道路,提高支路密度和连通能力。

        7.根据《西安市人行立体过街设施规划》,开工建设环城西路八家巷、交大一附院门前等地下通道,完成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10座以上。加快一环内、西长安街与子午大道十字等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前期工作。

        8.加快地铁1、2号线车辆购置投运,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量缩短发车间隔。9月份地铁1、2号线高峰期发车间隔分别缩短至5分10秒、4分40秒,年底前分别缩短至5分内、4分20秒。9月前完成地铁1、2号线站外引导标志安装。

        9.加快交通枢纽外迁,开工建设城西交通枢纽及城南客运站二期工程,完成新城北交通枢纽前期工作。

        10.增强外围新区公交场站配置,6月份提交配建型公交场站建设实施意见。年底前建成投运北门外、南三环公交枢纽等公交场站5个以上。挖掘现有公交场站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新增场内公交停车位600标台以上。

        11.根据《西安市公交线网优化调整五年行动计划》,5月份提交今年公交调整方案,减少主城区、主干道公交线路重复,增强与地铁接驳,增加曲江二期等外围新区公交线路,全年调整、新增公交线路15条以上;7月份开通大站快车及通勤班车公交化线路各1条以上,年底前开通各5条以上。7月份提交公交智能调度实施方案。

        12.持续开展旅游景点、客运站周边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治理出租车各类违规行为,实施出租车运能调整,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保障行业平稳有序。

        13.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投运公共自行车1万辆以上,同步建设完善服务点、特级站等设施。

        14.增设长安通卡和公共自行车业务办理网点,5月份出台相关实施方案,简化办卡流程,增加网点分布。年底前新增公共自行车办卡15万张以上。

        15.强化交通秩序执法。4月份出台年度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同时,逐月开展1—2项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车辆、非机动车违规行驶,强化渣土车管控,治理黄标车、无标车及货车走限行区,整治道路停车秩序,严查司机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随意变道、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等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6.加强两、三轮车治理。加大对两、三轮车违法载客、占道聚集揽客等违法行为的日常执法力度,遏制违法违规现象;研究论证两、三轮车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控制、路面执法、长效管理等方面,年底前提出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方案。(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7.滚动治理堵点乱点。按照“一点一策”方式,逐点编制治理方案,重点治理客运站、学校、医院等周边交通堵点乱点。

        18.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高远程执法及管理能力。完成主干道80处以上智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改造,同步推进绿波带建设。根据“潮汐式交通”等情况,实施分时段、多相位信号调控,推进动态交通管理提升。

        19.巩固提升快速处警能力,深化事故分级处置机制,加强重点路段巡查与值守,增设2个快处服务点,完善事故快速处理体系。

        20.坚决清理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开展早市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早市管理规定,4月份出台整治方案,强力整治超时间、超范围运营;加大重点路段监管力度,持续整治占道洗车、修车,净化人行道通行环境。

        21.全面排查三环以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人行横道等设施,达到设置合理、设施完好、维护及时;合理增设信号灯及机非隔离护栏,封闭不合理的出入口,解决公交直行与右转车辆矛盾,规范十字路口非机动车行驶路径,加强施工围挡周边交通组织优化,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交通安全。完成绕城以内(含绕城)指路标志及空中分道标志系统建设。

        22.全面开展三环以内道路设施综合提升。完善交叉口、公交港湾、非机动车道等设施,修复破损的人行道,清理道路上废弃线杆、私设桩闸等设施,优化设置报亭等各类占道设施,配合封闭不合理的出入口,平整影响通行的各类井盖、坑洼路面,提升道路设施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占道施工管理。

        23.封闭行人随意穿行不安全的绿化带开口,及时消除绿化对交通安全和标志标线的影响,平整公交站台树坑,迁改人行道上影响通行的花钵、绿化、垃圾箱、班房等。作业车辆早7时至10时、12时至14时、17时至晚20时严禁在高架路、快速路及下穿隧道作业,严禁早晚高峰时段在主干道路上作业;加强作业人员管理,确保人员安全;规范作业车辆牌照管理。

        24.全面排查三环以内公交、出租车站点,优化站点设置和候车环境,迁移不合规范、距离交叉口过近的各类站点,改造站点广告牌设置,扩大公交线路集中站点站台面积,推广公交分线路排队候车。

        25.6月份出台解决停车“三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细分各层次停车需求,利用科技手段,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各类停车资源整合,实现停车信息共享,提高主城区停车场整体利用效率。

        26.按照“新区不欠账,老城区还旧账”原则,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开工建设公共停车位2万个以上,完工8000个以上,完成全市停车资源统一登记平台信息采集工作。鼓励利用各类闲置资源设置临时停车场,动员沿街单位、社区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错时停放27处以上,停车位4500个以上。

        27.深化静态交通属地管理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持续治理乱停车现象,对违停行为实施高限处罚,加大影响道路通行的车辆拖移力度,巩固城区主干道禁停成效;清理各类侵占道路资源私设停车位现象,整治黑收费行为;规范经营性停车场管理,消除停车场出入口对交通通行的影响;严禁大型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28.合理增设停车位,及时完善标志标线。年底前纳入“四统一”管理车位3.5万个以上;6月份完成一环外特定区停车位设置1500个以上。

        29.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管理,强化人员考核、票据监管等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5月份提交提高长安通刷卡比例实施意见。

        30.5月份出台《西安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规定》,会同建设、交警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31.加强道路建设前期交通研究与设计。城市主干道路建设、改造项目在编制施工图之前,必须编制交通设计,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交通设计审查工作。

        32.对机动车停放区域、停放时段、计费方式等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建立差别化停车收费价格体系框架,以经济手段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在市区开展停车收费价格整治行动,规范各类停车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物价局)

        33.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公交共建机制,7月份提交市区两级共建公交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公交线网动态调整机制,9月份出台公交线网动态优化调整管理规定,定期评估线网运行状况,及时优化线路、站点、配车等设置。(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34.建立健全信号灯等交通设施及交通组织动态优化机制,6月份提交交通设施及交通组织动态优化实施办法。加强交通运行监测预警,凡遇节假日、大型活动及特殊时段,提前做好交通疏导预警方案并向社会发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5.完善道路交通运输监测与评价分析体系,加强公共出行服务与引导,定期发布全市交通运行信息。

        36.加快三环以内货运场站外迁,出台《加强城市配送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37.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现代交通文明;坚持教育引导与舆论监督并重,配合各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曝光典型违规违章行为。

        38.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继续开展“文明行车零违章、文明乘车跟我排、文明行路不闯灯”等活动,深化交通文明及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市民交通出行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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