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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昆高速南宁境内“8.2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2016-09-01 
        桂交安监发〔2016〕103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

        2016年8月28日10时43分许,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桂A93638的大客车(核载47人,实载42人),行驶至广昆高速公路坛洛往石埠方向590km+200m处时,发生侧翻并撞向右侧护拦翻入边坡,目前已造成11人死亡、10人重伤、21人轻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黄世勇副主席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处置工作。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交通运输部刘小明副部长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及善后工作;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事故责任;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和全面整治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化闭环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交通运输部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交通运输行业特别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度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和有关文件的要求,紧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和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G20杭州峰会和2016年中国—东盟博览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立即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监督)机构要结合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监明电〔2016〕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6〕5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发〔2016〕101号)的有关要求,在行业和部门内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对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一要按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加强车辆的源头安全管理和技术状况检查,严肃查处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二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做好客运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安全告知等工作,采取措施强化安全带的配置和使用。三要督促货物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危险货物运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四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职业培训工作。五要切实应用动态监控手段,强化运输车辆的途中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六要增派执法力量,加大对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景点、学校等旅客集散地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站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事故查处,强化警示教育

        要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查处及时、追责到位、公开公正。要加大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真正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加强值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严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保障防范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特别要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续报相关工作。

        2016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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