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我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委组织完成了天津市2020年度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机构(含工地试验室)、招标代理等从业企业,以及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3月31日。
任何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提出申诉或书面举报,逾期不予受理。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便于联系及核实调整。
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022-24539254。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