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6-05
桂交办文函〔2017〕21号
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发〔2017〕1号)精神,结合我厅工作情况,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
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主线,按时完成《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的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交通运输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实施步骤
(一)研究制定阶段(2017年5月—6月上旬)。
厅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安排、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于2017年6月30日前书面报厅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中旬—2017年11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任务分配表、具体实施计划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责任落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7年12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交通运输法制政府部门建设进行全面总结,对落实不到位的工作及时整改,对有突出成效的工作加以归纳,形成专题报告,于2017年12月10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性,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健全机构、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落实责任,确保本部门、本单位的法治建设顺利开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监督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舆论环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